关于依法打击伪造公司印章等侵权行为的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21-03-26

近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药集团”)及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药中药”)、北京中卫医疗卫生器材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医疗”)陆续发现,部分不法分子违法实施了伪造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公司印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行为,且中卫医疗被违法登记为“中卫中海健康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和“行一(杭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此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郑重声明:

1.国药集团及中卫医疗从未进行过任何涉及“中卫中海健康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和“行一(杭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投资行为,从未同意或授权任何其他主体对前述两公司进行投资。前述两公司股东变更为中卫医疗提交的股东决定、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登记材料均系伪造。

2.国药集团及中卫医疗与“中卫中海健康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和“行一(杭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前述两公司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一切行为,均与国药集团及中卫医疗无关,提醒社会各界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对不法分子实施的违法行为,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或复议,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严肃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行政或民事法律责任。

此外,国药集团未授权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使用国药集团商标,也未授权其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国药集团”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投资或合作。请相关主体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质信用、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利益受损。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国药集团商标、商号及其他违法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国药集团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中国医药大厦

邮编:100191

电话:86-10-82287727

传真:86-10-62033332

版权所有:国药集团
关于依法打击伪造公司印章等侵权行为的郑重声明
发布时间:2021-03-26

近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药集团”)及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称“国药中药”)、北京中卫医疗卫生器材高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卫医疗”)陆续发现,部分不法分子违法实施了伪造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公司印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行为,且中卫医疗被违法登记为“中卫中海健康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和“行一(杭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对此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郑重声明:

1.国药集团及中卫医疗从未进行过任何涉及“中卫中海健康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和“行一(杭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投资行为,从未同意或授权任何其他主体对前述两公司进行投资。前述两公司股东变更为中卫医疗提交的股东决定、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登记材料均系伪造。

2.国药集团及中卫医疗与“中卫中海健康产业(北京)有限公司”和“行一(杭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前述两公司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一切行为,均与国药集团及中卫医疗无关,提醒社会各界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对不法分子实施的违法行为,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举报或复议,国药集团、国药中药及中卫医疗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严肃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行政或民事法律责任。

此外,国药集团未授权国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使用国药集团商标,也未授权其以“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国药集团”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投资或合作。请相关主体对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质信用、履约能力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利益受损。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国药集团商标、商号及其他违法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国药集团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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